首頁 > 租賃須知
欲租借之商品以件計算,每品項的收50%之定金,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至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(民法第249條第二款)。
欲參加公司舉辦商品優惠方案之活動,款項須全額付清。
為確保所有客人與公司權益,禮服挑確定後若要換款則每件酌收服務費用新台幣1000元。
更換商品項目,如因顏色/外觀/喜好等非瑕疵之點要求更換禮服,僅以同等價位禮服且以更換一次為限,更不予以要求退價盖。
取件時物品請當面點清,並將尾款付清,禮服押金為新台幣3000元,禮服歸還時一並退還。
禮服出租如遇污損或遺失等情形恕照原件時價賠償,取禮服時請客戶確實檢查完整後再取走。
禮服租期為三日,逾期一日加收每件新台幣1000元。
禮服取件時請本人來試穿,未經試穿而將禮服帶走者本公司概不負責再修改。
若因天然災害之影響,達到政府單位強制規定禁止舉行大型集會活動,本公司配合定金無限期保留與轉讓。
本公司之服務項目為單純提供禮服租借,並不適用於婚紗攝影服務相關規範,旦為實體店面提供服務,不適用七天鑑賞期。
本公司晚宴服保有相關解釋權。
●定金恕不退還或轉讓。
●租質商品非全新物品,有使用過痕跡皆爲正常。




TIME
週一~週六
PM. 01:00~PM. 09:00
週日
AM. 11:00~PM. 07:00
【週四固定公休】
ADDRESS
台中市北區北平路二段95號2樓